100學年度全縣身心障礙學生電腦輔具需求表,請相關學校於101年1月6日後到中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
1.依據:花蓮縣 100 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輔具需求會議決議
公文 11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000203030 號辦理
2.採購單位:花蓮縣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3.採購方式:中央信托局合約價辦理採購
4.各校電腦輔具規格需求提報教育處,部分學校提出規格配備、單價過高,經過會議討論及經費考量,以採購單位實際採購為主(縣府主計室規定單一台電腦採購不得超過 30000 元)
5.輔具借用以一年為單位,原個案如有需求經過評估將再辦理續借。
6.各校向中區特教資源中心借用電腦輔具如非人為損壞因素,請聯絡中區
特教資源中心維修。
7.各校電腦輔具借用借據填妥後請寄到(975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 2 鄰 31 號 廖燦文 收)
,並請於 101 年 1 月 6 日後派老師到中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電腦輔具
8.三區特教資源中心因原先配備一臺電腦,但是學期末(12 月中旬)有新增個案需求,將優先考慮個案需求
9.向科技輔具基金會購買:聽語訓練輔助系統(H-PEN)將交由張乃悅語言治療師使用,做為聽障學生溝通訓練,有需求教師可以協同張乃悅語言治療師一起使用
10.因電腦輔具維修次數頻繁,請各校愛惜使用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