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學校儘速完成全國中小學教師員額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資料建置,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2 月 21 日臺國(四)字第 1000227709 號函辦理。
二、本系統業修改人事資料匯入、教師配課匯入等程式內容,為使各校承辦人員熟悉系統相關操作,教育部業於目前辦理本系統第二階段教育訓練在案(本縣於 12/5 日假北昌國小辦理)。
三、另本系統有關教師專長授課等資料,業納入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各方案查核點之一,並作為推動前開計畫之重要參考依據。
四、為使本系統資料建置完整,並提高資料之正確性,教育部擬於本年 12 月 30 日前查核各校匯入之教師員額編制資料及專長授課比例。
五、教育部多次函請各縣市以公權力推動,爰請未填報完成之學校依上開說明儘速辦理,以免嗣後有補助款扣減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