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37617
請各校於100年12月16日前完成「學校推動防災教育自評表」,並逕送(寄)教育處國教科(免備文)。
一、如主旨,自評表詳如附件檔。
二、除自評表中另有規定送繳之文件外,其餘請各校上傳至「花蓮縣防災教育資訊網」;若學校檢附之佐證文件不足之部分,教育處會另行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學校承辦人補件。
1) 100年度防災教育學校自評表120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2-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13 11:41:00
點閱數:
412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