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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檢送教育部通知各級學校英語文填報系統至100年12月1日之填報情形,請本縣國公私立國中小於12月31日前至各級學校英語文教學成效填報系統填報問卷資料,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2 月 1 日電子郵件通知暨本府 100 年 11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00020336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確實掌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教育部英語政策之執行成效,俾作為教育部後續研訂相關政策之參考,請各國民中學暨國民小學於本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前至各級學校英語文教學成效填報系統(http://210.60.249.20/edus/Default.aspx)註冊並填報問卷資料(填報操作流程如附件 1),教育部將於填報期間檢視各國民中小學填報狀況,倘有未積極填報者,將函請未如期填報者敘明原因及理由。

三、有關學校填報之相關程序,說明如下,請配合辦理:

(一)請貴校於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30 日間指定專責人員進行註冊。

(二)有關國民中學問卷項目, F01 至 F05 項目資料請提供 100 學年度上學期資料, F06 至 F18 項目請提供 100 年度(含 99 學年度下學期暨 100 學年度上學期)資料(如附件 2)。

(三)有關國民小學問卷項目, G01 至 G06 項目資料請提供 100 學年度上學期資料, G07 至 G19 項目請提供 100 年度(含 99 學年度下學期暨 100 學年度上學期)資料(如附件 2)。

(四)旨揭問卷有關國民中學之問卷計有 18 題,國民小學之問卷計有 19 題,請學校注意,倘填寫問卷後仍需修正資料,請先行暫存,俟確認無誤後再送出,資料送出後將無法再行修改,爰務必至遲於 12 月 31 日前送出填報資料。

(五)填報期間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林啟元先生,電話: 05-5379000 轉 532 。

重要:
依本府 100 年 6 月 14 日府教學字第 1000101980 號函,重申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明定,英語教學自 94 學年度起提前至國小三年級開始實施,英語科課程分為國小及國中二階段,國小第一階段為三年級至六年級,故英語科課程教學不得向下延伸至一年級或二年級,請學校落實辦理,並於填報時留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2-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02 09:33:00
點閱數: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