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替代役男服役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注意事項,請有意願並具備公務人員身分役男填具切結書12/2前送教育處辦理。
一、依教育部 100 年 11 月 21 日臺軍(三)字第 1005011255 號函辦理。
二、依據說明第四項揭示,有關替代役男服役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 100 年度入營當月份欲倂入原服務機關學校年終工作獎金月份者,請役男填具放棄領取當月份替代役役男年終工作獎金切結書(如附件),並請於 100 年 12 月 2 日前送教育處承辦人一倂函送教育部彙辦。(例如:役男 100 年 4 月 29 日入營,則該役男可擇一選擇 4 月份倂入原服務機關學校月數領取年終工作獎金,或倂入替代役服役月數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