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請有受補助2688專案經費之學校,在經費未撥入各校前,先以各校相關經費先行墊付薪資,俟教育部經費撥入各校後再行轉正。
一、有關教育部 100 年第 2 期 2688 專案經費已移請本府財組單位撥款,請受補助學校留意補助
款項是否已撥入各校帳戶。
二、請有受補助之學校校長幫忙確認,在教育部該筆補助經費如因財組單位撥款作業時程排
序未撥入各校前,校內是否以相關經費先行墊支代理教師及代課教師的薪水了,俾利代
理、代課教師安心教學。俟經費入庫後再辦理轉正。
二、各校 100 年第 2 期 2688 專案經費,於 7~8 月期間調查各校不足節數之需求後,業經初核補
助經費公告後,請各校提交各校排課相關會議資料及全校排課表等相關資料,並於 9 月
期間會同花蓮縣教師及學校等代表進行書面實質審查。依據教育部要求本案各校經費執
行率要達 99%之規定,本府於 100 年 9 月期間,不斷與各校再確認所計算之鐘點費、勞退
保費、健保費、、、,之經費無誤後。簽核 100 年第 2 期 2688 專案經費並函請學校送交收
款收據,同時也簽請財組單位調整經費分配數於 10 月份動支該筆經費以及辦理撥款事
宜。
三、為讓 2688 專案補助之代理、代課教師安心教學,早已於開學後 8 至 9 月期間數次通知各校
承辦人員先以相關經費先行墊支代理教師及代課教師的薪水。上開教師如果尚未收到薪
資,又擔憂向學校詢問薪資問題後,恐造成明年的應聘?如果有這方面疑慮的教師,可
直接告知教育處承辦人員,我們會儘速與您所屬學校聯繫,竭誠解決您的薪資問題。
四、本案聯絡人電話(03)8462860 分機 266 劉適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