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特急件】請本學期有申請本縣免費課輔學校注意,檢送「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訪視評鑑實施計畫、各校訪評行程表及訪評內容說明、訪評表及滿意度調查表各1份,訪評期程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正式公文後送.府教學字第 1000183837A 號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暨 100 年 5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000085754 號函續辦(諒達)。
二、訪評表 1 式 4 份請各校自行勾選、填妥自評與實施情形概述欄位並核章,於訪視當日交由訪視委員評核;滿意度調查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自行彙整後供委員審閱;餘訪評項目及內容請詳閱「花蓮縣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課後學習輔導訪評內容說明」。
三、慈濟實小請至慈濟中學進行簡報,相關佐證資料、受訪人員,亦請一併移至慈濟中學,並於慈濟中學訪評後進行。
四、請吉安、北濱、忠孝、鑄強、秀林、崇德、銅蘭、北埔、鳳仁、萬榮、豐濱、瑞穗、富源、瑞北、鶴岡、源城、春日、立山、玉里、古風、富里、吳江國小、鳳林國中、富里國中由校內相關經費下,準備委員午餐 4 份,用餐後, 13:00 再於該校進行下午訪視。
五、本訪評相關獎懲請詳閱「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
檢附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