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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請參與10月16日太昌國小舉辦之幼教研習-與幼兒『藝』起玩藝術之教保相關人員,研習當天需自行攜帶物品如下,請 查照。

請自行攜帶調色盤 1 個或蛋糕盤 4 個、布丁盒 4 個、抹布 1 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廖慈暉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10-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1 11:47:00
點閱數: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