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請欲申請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補助之學校請於100年10月5日前繳交相關資料寄(送)體健科審核匯整,逾期不候。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之住宿及伙食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檢附印領清冊正本 1 式 2 份,影本 1 份;原住民身分證明影本 2 份(戶口名簿等可證明之資料)以及學校收費憑據免備文,逕行寄(送)至體健科審核彙整。
三、教育部將依據學校收費憑據核定補助金額,惟每生至多 1 萬 2,600 元。
四、為避免重複申請補助經費,申請此經費之學生(已含餐費),切勿申請貧困學生午餐費。
五、感謝各校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