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100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午餐費申請事宜,請各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 查照。
一、請各校依規定調查需補助午餐費之學生,填妥表格於 100 年 10 月 4 日(二)下班前將相關資料(紙本)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劉育雅小姐審核彙整。
二、為配合全縣統一招標午餐業務,故將表格(附表 3-午餐供應方式之調查表)刪除,另「貧困學生名冊」已於午餐網站線上作業,今年填妥 4 種表格即可(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4 、附表 5),另證明書(附件 4)部分請於午餐網站線上),匯出後繳交(步驟→貧困退伙/100 學年度填報/匯出 word 總表),(詳見範例附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