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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急件】【重要提醒】請下列『國民中、小學』儘快繳回並核結「100年度輔教師人力運用計畫」教育部補助款項。

一、因 100 學年度與 99 學年度下學期由不同的兼任輔導教師擔任,致輔導教師專業背景資格『由符合改為不符合』,必須繳回「教育部補助 100 年度款項」並作核銷事宜之學校:鳳林國中、瑞穗國中、明禮國小、光華國小、中城國小(已繳回)、三民國小。

二、因 100 學年度與 99 學年度下學期由不同的兼任輔導教師擔任,致輔導教師專業背景資格『由不符合改為符合』,可申請「教育部補助 100 年度款項」之學校:富北國中、鳳林國小、學田國小、古風國小、中原國小。

三、請學校務必配合,俾後續經費撥款與報教育部相關事宜;若有需要修正之處或其他問題,請與承辦人聯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8-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30 10:27:00
點閱數: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