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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重要公告】請下列『國民中學』於今天(24日)下班前,補上完整『100學年度輔導教師名單相關資料』,逕寄承辦人信箱。

一、未填完整資料的學校如次
 (一)尚未填寫輔導教師名單:富源國中

 (二)已填寫名單,惟無法確認專任、兼任輔導教師:新城國中

二、請前項未填寫完整的學校,依附檔格式填妥後,最晚於 100 年 08 月 24 日中午前逕寄自承辦人信箱: ut1029@nt.hl.gov.tw 。

三、另外,因 100 學年度與 99 學年度下學期由不同的兼任輔導教師擔任,致輔導教師專業背景資格由符合改為不符合,必須繳回「教育部補助 100 年度款項」並作核銷事宜之學校:鳳林國中、瑞穗國中。

四、填寫格式如附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8-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24 13:37: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