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花蓮縣推動讀經教育讀本」配送暨驗收作業,請各校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讀經讀本配送對象為全縣 106 所國小(含東大附小、慈大附小及海星國小)。
二、配送時間自 8 月 23 日至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廠商將於送貨前,先行電話聯繫校方並確認到貨時間,請各校務必派員配合辦理接貨、驗收、照相及填製驗收紀錄(相關表格將與讀本一併送達各校)。
三、本案標的屬教科書性質,各校毋需登錄圖書財產。
四、本案採現地驗收,請各校校長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指派適當人員擔任主驗人員,並請接管或使用單位人員擔任會驗,並得依「花蓮縣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第三條第 1 項第 11 款辦理,會計人員不監驗者,請於驗收紀錄上加註「依法不監驗」字樣。
五、請各校驗收人員配合填製「驗收紀錄」1 式3份,學校存查1份,另2份由廠商帶回備驗。
六、各校如於接貨後發現有非人為之缺損,請於 100 年 9 月 9 日前逕洽明義國小更換(請各校自行前往明義國小換領)。
七、本案係委由明義國小辦理招標採購事宜,如各校遇有驗收問題,可與明義國小翁世強老師聯繫,聯絡電話: 8326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