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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學校選用樣書」轉為「學校用書」案,請各校務必於8月22日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校選用樣書轉換為學校用書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業已將各校需求及需寄送各校版本、數量彙整完成,請各校上網(網址: http://210.240.39.4/admin/sReport/)點選交換學校書單,並於旨揭期限前將書籍寄送至需求學校。
三、為控管各校是否依限寄送完成,請各校於寄送及收到書籍後,上公務填報系統(1137 )填報寄送、收取日期及所耗郵資,無寄送或需求者亦同。
四、點選由出版商補齊者,請逕自與出版商聯繫增加之版本及數量;若有其他事項者,請自行與寄送或需求學校進行聯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8-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19 11:23:00
點閱數: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