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調查
[重要][再次提醒] 請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寫「100年度學校應屆畢業生會游泳之比例調查表」(no.1134),謝謝配合。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8 月 2 日臺體(一)字第 1000133798 號函辦理。
二、填報說明:
1.學生數計算基準為 100 年度學校應屆畢業生。
2.參與檢測百分比:應屆畢業生參與游泳檢測人數/應屆畢業生總學生數。
3.學校學生會游泳之比例,係指 100 年 6 月畢業學生學會游泳之比率:應屆畢業學生會游泳之學生數/應屆畢業總學生數。
4.游泳能力的定義:游泳能力鑑定標準:國小畢業前能游 15 公尺,國中 25 公尺,高中(職)50 公尺。須會換氣與水中自救知能(水母漂、仰漂等)。
三、如無施測,請填寫應屆畢業總學生數,其餘欄位請填'0'。
四、尚未填報學校:玉東國中,三民國中,花崗國中,國風國中,秀林國中,光復國中,萬榮國中,富里國中,豐濱國中,自強國中,化仁國中,縣立體中,南平中學,明恥國小,復興國小,稻香國小,化仁國小,豐山國小,光復國小,玉里國小,中城國小,春日國小,長良國小,古風國小,卓楓國小,西寶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