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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說明】有關本縣101年度「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開班人數,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本府 100 年 5 月 30 日府教特字第 1000093412 號函諒達。
二、教育部規定 100 年度「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開班人數為 10-12 人,該專班每安置 1 位障礙等級中度以上學生,得減少 1 人,因此各校若有 5 位障礙等級中度以上之學生即可成班。

麻煩有意開辦的學校協助調查,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王艾苓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5-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01 15:04: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