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外介聘--國中* 100年度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業經5月26日協調會議作成建議介聘名單。
1 、本縣調出教師請於 100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前持通知單與相關證件至調入學校接受教評會審查。
2 、通知單將由本府儘速以掛號方式寄送各申請教師,請調出教師注意簽收郵件。
3 、另有外縣市教師調入本縣學校者(萬榮、玉里、宜昌、玉東、化仁、光復、國風、鳳林、富北、南平、新城、秀林國中等 12 所),亦請依要點規定應於 6 月 3 日(星期五)前召開審查會議,若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召開審查會議者,視同同意該教師之介聘。
4 、檢附調出名冊與調入名冊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