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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00年度教專計畫學校請注意以下說明

1.100 年度教專計畫申辦審查會,預計於 100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 時 30 分辦理(100 年 4 月 19 日府教輔字第 1000064221 號函), 如果貴校計畫於 4 月 22 日早上審查時無重大錯誤,則無需到府(此函是給與會者申請公假使用), 如果計畫有重大錯誤,則會於中午 12 時前電話通知學校,屆時務必派人參加修改計畫(攜帶筆記型電腦, 主任校長職章, 如經費有誤, 則需主計核章)
2.參與 99 年教專計畫學校, 由於同時召開第 8 次學校工作會議,請務必派員參加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洪以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1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1-04-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4-21 11:29:00
點閱數: 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