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與「花蓮縣消防局」訂於100年4月28日上午共同辦理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觀摩會。
一、鑒於 100 年 3 月 11 日日本地震引發建築物倒塌、海嘯、大火、核災等複合型災害,造成
嚴重災損及人員傷亡。朝野立委皆關心臺灣校舍防震議題,教育部吳清基部長允諾責
成各縣市教育局(處)督導所屬國民中小學落實及加強師生針對複合型災害之防災教
育宣導,融入相關課程及教學活動以擴大宣導成效,各校應於 100 年 6 月前辦理複合型
災害防救逃生實際演練,以提升校園師生防災自救與逃生能力,減低災害來臨時可能
帶來的人員與財物損害。
二、為促使防災教育向下扎根,並達到永續發展之目標,各校須熟練「防火、防汛、防震
、防核及防海嘯之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本府委請化仁國中承辦「100 年國民中
小學防火、防汛、防震、防核及防海嘯之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觀摩會。」
三、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觀摩會
(一)時間: 100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自上午 9 時至中午。
(二)地點:化仁國中
(三)參加觀摩人員: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小之校長及防災業務承辦主任等 2 員;本縣各私立
幼稚園防災業務承辦人 1 員;並歡迎本縣各公私立高中職派 1 員參加。
※ 本府委請瑞穗國小陳信光老師加入本計畫工作人員,協助當日拍照、攝影及製作網頁
等工作。
四、俟各校校長及承辦主任參加本縣觀摩會後,積極安排各校實際防災演練,並陳報「100
年國民中小學防火、防汛、防震、防核及防海嘯之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成果手
冊及含光碟 1 張(內含複合型演練計畫+靜態相片+動態攝影)。各校所提供的電子檔資
料,由本府彙整後上傳至『花蓮縣防災教育資訊網』
五、各校完成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後,須至教育部校安中心填報已完成演練,俾供教
育部及立法委員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