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特教專車服務計畫研修會議」煩請本縣設有自足式特教班之學校派員參加。
一、本府 100 年 4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000065648 號開會通知單諒達。
二、開會事由:召開花蓮縣特教專車服務計畫研修會議。
三、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0 分。
四、開會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
五、出席者: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里國民中學、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
六、除明恥國小、中原國小、新城國小、鳳林國小、光復國小、瑞穗國小、玉里國小及富里國小由校長及特教組組長出席外,其他學校由特教組組長出席。
七、請惠予出席者公假登記。
本會議主要討論申請特教專車服務之資格,攸關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專車服務之權益,煩請本縣設有自足式特教班之學校派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