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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53

有關補助本縣「身心障礙班」資訊教學設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3 月 24 日臺電字第 1000045082P 號函辦理。
二、經費內容包括:資訊教學設備更新、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自由軟體推廣等資訊設備(例如:電腦、單槍,以及電子白板等資訊教學設備)。
三、請有意申請的學校將「申請表」及「學校資訊設備財產清冊」(若為身心障礙班之財產,請於備註欄註明),免備文於 100 年 3 月 31 日(四)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已於資本門經費提出者,煩請重新申請,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王艾苓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3-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29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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