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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作業要點,申請事項詳如說明。

一、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 100 年 3 月 22 日以臺環字第 1000013392C 號令發布。
二、 本要點旨在鼓勵中小學防災教育之推動,強化中小學災害防救之功能,促使防災教育向下扎根,以達全面性防災教育持續發展之目標。於計畫執行期間,教育部得委請專案輔導團隊協助學校解決教學與研究活動之技術問題,並辦理相關說明活動。受補助學校應配合教育部委辦團隊進行相關之輔導與紀錄工作。
三、 補助原則:每校以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為原則(資本門至多百分之三十)。其實際補助金額將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狀況酌予調整。
四、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以郵戳為憑),備文及計畫申請書乙式七份(併附電子檔一份),寄至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100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172 號 3 樓),文並副知學校所屬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五、 本要點申請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六、 作業要點相關表單(計畫書申請格式)請至本部環保小組網站下載 http://www.edu.tw/environmental/index.aspx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謝志鴻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3-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22 17:18:00
點閱數: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