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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0年度「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培育」種子教師培訓計畫,請各校依說明推薦教師參與,本府同意出席教師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可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3 月 9 日臺國(二)字第 1000037560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補救教學人員之專業知能,教育部特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規劃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架構,並賡續辦理旨揭研習,培育各研習課程種子教師,以協助縣市辦理補救教學師資研習並精進研習品質,進而提升攜手計畫之實施成效。

三、 100 年度「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培育計畫」共分兩梯次辦理:
(一)第 1 梯次: 100 年 4 月 15 日至 16 日,參加對象以師培工作者及國小補救教學教師為主。
(二)第 2 梯次: 100 年 4 月 29 日至 30 日,參加對象以師培工作者及國中補救教學教師為主。
(三)大專院校師資培育工作者及民間從事補救教學團體可擇一梯次參加。

四、本活動培育之種子教師,應協助本府擔任補救教學研習講師,請學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教師參與:
(一) 5 年以上國民中小學之現職教師或退休教師,對領域教學有專業表現者。
(二)曾任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之教師或承辦攜手計畫業務者。
(三)有熱忱、有意願且積極推動弱勢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者。

五、課程內容、時間與報名表如附件,每校每領域最多推薦 1 名教師,請學校彙整報名教師個人報名表(附件 1 )後,於 100 年 3 月 18 日前將電子檔 E-mail 至: affectionate244@yahoo.com.tw 。

六、如學校有外聘民間補教教學師資擔任攜手計畫或其他補救教學課輔教師,亦請鼓勵其參與(每單位以 2 名為原則),需自行報名,報名時間至 100 年 3 月 21 日截止,報名表請傳真至 02-33433910 或 E-mail 至: shannonlin@ntnu.edu.tw 、 whu@ntnu.edu.tw 。

七、本案未竟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林容萱(02)77343644 、胡文綺(02)77343641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王筱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0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3-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14 08:36:00
點閱數: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