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2647

提醒 【提醒】檢送「教育部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請確實依上開申請作業要點之規定及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1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000011785 號函。
二、旨揭作業要點業於 99 年 10 月 25 日台中(一)字第 0990168125B 號令修正發布,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單位介紹/中等教育司/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專案下載相關資料及表格。
三、欲申辦 100 學年度教育部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案之學校,請依旨揭作業要點第 6 點規定,檢附補助申請表及計畫主持人之個人資料各一式 3 份,並依下列時程及說明辦理:
(一)國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申請案逕送承辦單位;申請案需於 100 年 4 月 30 日前寄達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中心(地址: 11677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聯絡電話: 02-77346752),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國小之申請案,請於 100 年 4 月 1 日前(以郵戳為憑)函送本府彙整轉送承辦單位,逾期不予受理。
(三)每申請案計畫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為原則,經初審、複審核定補助案及金額後,預計 100 年 7 月中旬後函知各校。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3-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10 14:19:00
點閱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