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最速件》奉縣長指示,請下列學校於2/21(一)下班前填列(編號:923)本學期各項代收代辦費應收取金額及總需經費。
因原設定填報資料有所漏植,故需刪除 2/18 下班前已填列之學校資料,請各校見諒!請 2/18 已填列之學校重新填列!
一、截至 2/20 止,尚未填報學校如下:
三民國中、富里國中、化仁國中水璉分校、明義國小、復興國小、鑄強國小、光華國小、化仁國小、溪口國小、北林國小、林榮國小、富源國小、玉里國小、富里國小、吳江國小、水源國小、奇美國小、大興國小
二、請上述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923 )填報本學期各項代收代辦費預估收取之金額、人數及總計應收取費用。(如學校若有 120 人,班費一人 50 元,則總計應收取 6000 元)
二、填表時,僅填本府發布之代收代辦費基準表上各項費用,另外開立單據之費用毋須填列。
三、學生寄宿費請設有學生宿舍之學校填列即可,其餘學校請填「0」。
四、家長會費請以「戶數」為單位填列。
五、游泳池使用費請有收費之學校依繳費單上實際收取金額填寫,其餘學校請填「0」。
六、如有其餘需補充說明事項,請再填寫於備註說明欄。
七、學校三碼代碼請見附加檔-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機關學校代號一覽表
由於本案件較為急迫,煩請各校配合於線上填報系統截止期限 2/20 (一) 18 : 00 前填寫完畢,以上非常謝謝各校承辦人配合,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