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31944
檢送行政院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公告調整、增減「管制藥品之分級及品項」,如附件,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 月 19 日臺軍(二)字第 1000009018 號函辦理。
二、 5-甲氧基-N,N-二異丙基色胺(5-MeO-DIPT , 5-methoxy-N,N-diisopropyltryptamine)、硫美妥(Thiamylal, 5-allyl-5-(1-methylbutyl)-2-thiobarbiturate)增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以加強管制,並自 100 年 1 月 14 日起公告生效。
1) 100119管制藥品之分級及品項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連絡電話:
8462860#350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1-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1-20 14:02:00
點閱數:
403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