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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有關各縣市英語專長替代役男服勤及運用狀況表計,請有英專役男學校於今日99年11月15日回傳,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1 月 3 日台國(二)字第 0990187340 號函辦理。

二、為充分瞭解英語專長替代役男在校服勤內容、學校運用狀況及縣市督導情形,請各縣市政府填具(A)表並彙整學校(B)、(C)、(D)等表件,核章後併同各縣市所訂英語專長替代役男協助「國中小進行英語教學活動」之相關運用規定行文報部。

三、請學校協助填具:(B)表-學校填寫、(C)表-役男填寫、(D)表-學校或役男填寫。(C)表服勤工作週誌請依 9 月及 10 月服勤內容填具。

四、(B)表、(C)表及(D)表電子檔請於 99 年 11 月 15 日前傳送學管科鍾品正老師信箱 s1109@nt.hl.gov.tw ;(B)表及(C)表核章後,傳真 8462776 或郵寄至學管科鍾品正老師(免備文)。

五、另教育部表示役男工作項目必須以協助英語教學及支援英語教學等相關工作為主,其餘指派其他類工作每週不得超過 10 小時。

六、相關資料將作為教育部爾後核配英語專長替代役男之參考,請學校仔細填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1-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1-15 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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