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辦理「99年度『春暉專案-防制藥物濫用』國高中學生才藝競賽活動實施計畫」,請國中各校於11月11日前將相關作品繳交至校外會。
一、本案業已 99 年 9 月 15 日府教體字第 0990159078 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以「愛滋病及拒絕物質濫用」為主題之海報、宣導短片( 3-5 分鐘 DV )創作為主,藉由優良作品之製作,評選出優勝作品並配合本縣春暉專案宣導月(週)活動展示,以擴大宣教效果。
三、為利學校有充裕時間配合辦理,作品繳交時間訂於 99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1 日,請學校依計畫內容至少繳交 1 件作品(海報或 DV 短片)並於時間內送至校外會報名參加。【花蓮市建國路 159 號】
四、檢附「99 年度『春暉專案-防制藥物濫用』學生才藝競賽活動實施計畫」電子檔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