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急件!「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用水改善學校申請名單1份【計畫、經費申請表及附件8及8-1內容1式5份】。
●教育部查核優先改善用水學校名單,如附件學校,請學校於 99 年 10 月 26 日下班前【逾期不受理】依附件計畫範例提送計畫送本府轉部申請,【本補助屬資本門,工程計畫以改善飲用水管線為主,學校提出申請金額於 100 萬以下,請核實提出申請計畫,務必能於 99 年 12 月 31 日前能完成發包,將計畫核完章於 99 年 10 月 26 日下班前送府轉部申請辦理】,並 E-mail 至 tsh@hl.gov.tw 承辦人陳俊州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