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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7

【幼稚園公告】有關99學年度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試辦國民教育幼兒班申請交通費補助案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9 月 24 日台國(三)字第 0990160037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 5 歲弱勢幼兒入園率,教育部提供國幼班試辦地區因幼兒無法就進入學之交通經 費補助。
三、交通費補助為補助學區內無試辦國幼班之 5 歲年段幼生跨區就讀,其上、下學往返車﹙船﹚之交通費,但幼稚園已備有交通車載送者,不予補助。
四、請 貴校積極宣導旨揭補助款措施,依 99 學年度實際招生情形先行調查,並於本﹙99﹚年 10 月 11 日前提報需求計畫書及幼兒實際設籍文件函報本府研辦。
五、檢附 99 學年度試辦國民教育幼兒班交通補助標準一覽表及 99 學年度試辦國民教育幼兒班申請交通費補助計畫書,請逕行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盧韻璇
連絡電話: 8462680轉25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09-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0-01 15:33: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