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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設置99學年度第1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辦理據點補助經費案,業經教育部核定,請 貴校(教區、會)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核定公文日期及字號:【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99 年 9 月 29 日花家教字第 0990000708 號函】
檢附核定據點及經費表及據點重要資訊表等電子檔。
公文內容如下:
一、 依據教育部 99 年 9 月 28 日台社(二)字第 0990164953U 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核定據點及經費表」1 份(如附件),請依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先掣據(收款收據補助機關為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送本中心,本中心將俟教育部補助款入庫後辦理撥款。
三、 另教育部核定補助本縣卓樂國民小學金額為新台幣 21 萬 6,210 元整,請 貴校刪減雜支 9 元整並將修正後之經費預算表一式 2 份送本中心彙辦。
四、 旨揭計畫辦理期程為民國 99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00 年 1 月底,惟請 貴校(教區、會)於本函到之日起始能開辦,並得延後執行期程(本期辦理時數為 160 小時,經費核實支應),請將調整後之執行期程(含課程表)紙本 1 份(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wlc970@yahoo.com.tw ,郵件主旨及附加電子檔檔名請加註據點名稱)送本中心備查。
五、 另檢附「教育部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據點重要資訊表」1 份(電子檔請至本中心網站 http://hfec.hl.gov.tw/下載),請於 99 年 10 月 9 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wlc970@yahoo.com.tw ,郵件主旨及附加電子檔檔名請加註據點名稱。
六、 本案係全額補助,案內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及核結事項,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於計畫執行完成二週內將本函影本、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經費結報表、原始憑證、剩餘款繳回支票(受款人為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併同期末成果報告一式 2 份送本中心辦理核結。

正本:花蓮縣玉里鎮大禹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鶴岡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大富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瑞美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松浦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萬寧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文蘭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大榮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三棧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舞鶴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水璉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北林國民小學、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富里鄉原住民家庭暨婦女服務中心【983 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 31 號】、花蓮縣秀林鄉重光社區發展協會【972 花蓮縣秀林鄉文蘭村 10 鄰重光 59 之 3 號】
副本: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相關連結:

  1. http://hfec.hl.gov.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3
傳真號碼: 03-8461741
公告時間: 2010-09-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30 10:10:00
點閱數: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