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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惠請各校推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教師代表】。

一、為維護教師權益,本府依法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為期委員會專業、公正評議,惠請各校校長推薦有熱忱、具基本法學素養,能客觀專業行使申評會職權之未兼行政專任教師。
二、推薦前請先徵得教師本人同意,俾提升會議出席率。
三、推薦名單請 e-mail 至 cherng@mail.hlboe.gov.tw 李志成科長信箱。
四、推薦名單格式如附件。
五、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 99 年 9 月 30 日止。
六、擔任申評會委員之教師,享有公假出席會議、支領出席費之權利,本處另爭取是否得有減授時數之經費(以每位教師減授四節課為原則),惠請校長積極協助推薦,至紉公誼。
七、省申評會將至本縣辦理申評會業務說明會,期提升本縣教師申訴評議業務之專業,獲推薦之教師將優先選派參加培訓。
八、為感謝推薦有功之校長,將於校長考核成績從優加分。為提升本縣申評會及本府之專業形象,惠請教育伙伴一起貢獻心力!
九、若學校確無適當人選可以推薦,可免回復學管科。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李志成
連絡電話: 03-846277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9-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29 17:11:00
點閱數: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