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檢送教育部推動「愛家515-家人無距離」實施計畫及「花蓮縣『愛家515-家人無距離』實踐紀錄甄選計畫」各1份,請 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99 年 7 月 12 日府教社字第 0990116742 號函(諒達)辦理,本案業於 99 年 7 月 12 日公告於處務公告(編號 03750 )。
二、 旨揭甄選計畫係依據教育部推動「愛家 515-家人無距離」實施計畫之第柒點推動策略一、(二)辦理「眼耳口手心實踐紀錄徵選活動」之規定訂定。
三、 本縣僅可選送 20 件優良作品至教育部辦理獎勵,教育部將於 99 年 10 月底辦理優良作品成果展及獎勵活動,請 貴校依旨揭甄選計畫於 99 年 9 月 20 日前選送 1 件優良作品(學生人數超過 1,000 人之學校,可多選送 1 件優良作品),採親送或逕寄(以郵戳為憑)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辦理甄選。
四、 為強化「5 到學習行動-眼耳口手心」落實於日常家庭生活及習慣,教育部已製妥海報及摺頁(請至公文交換櫃領取,尚未領取之學校請盡速派員領取)等文宣資料,請 貴校張貼海報宣導周知,活動簡介及愛家手則可影印分送學生 1 人 1 份,攜回予家長,並宣導參加甄選活動。
五、 另送「愛家舞一舞」DVD 光碟 1 份(請至公文交換櫃領取,尚未領取之學校請盡速派員領取),內含宣導及教學用短片,請 貴校利用朝會或相關活動時配合宣導,並鼓勵教師融入課程教學,或另創舞蹈於 100 年參與本縣辦理本活動競賽時進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