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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99學年度三年級學生英語護照已印製完成,請尚未領取之學校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鄰近學校可推派代表統一領取。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英語學習護照實施計畫」辦理。

二、領取時係依照每校三年級實際學生數,加發 2 份。

三、即日起可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

四、鄰近學校可推派代表統一領取。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9-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13 10:44: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