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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

公告 『公告』有關擬申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改善競技運動訓練環境補助經費案,請依說明事項於99年8月20日(星期五)前送府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請 查照。

一、請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改善競技運動訓練環境作業要點」(詳附件)規定,備齊申請補助案之相關計畫書圖及證明文件一式 15 份,並確實填具「申請補助計畫排序表」及「申請預審表」,於旨揭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為配合體委會體育政策之推動,本次補助以體委會辦理「基層體育關懷札根之旅」訪視之基層訓練站為優先考量,並依前開要點規定,補助對象為經體委會 99 年度核定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發展特色運動之大專校院或體育高級中學;補助範圍原則以提供補助對象其運動種類選手訓練及宿舍環境改善事項為限(不含設備購置)。
三、本縣 99 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及發展特色運動學校名單請見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吳珮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8-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8-16 10:57:00
點閱數: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