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體育實驗中學暨國民中小學校長98學年度考核,請各校人事承辦人確實查核並經校長核章後,於99年8月5日前逕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請 查照。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考核表中「最近 3 年成績考核」採計自 95 年 8 月 1 日起至 98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最近 1 年獎懲紀錄採計自 98 年 8 月 1 日至 99 年 7 月 31 日止。請逕至人事作業系統 P2K 登錄、列印並核章,相關證明文件留校備查。
四、請同時寄送考核表及獎懲紀錄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