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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暑假期間之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請各校加強宣導。


一、 依據教育部 99 年 7 月 21 日台社(四)字第 0990125224 號書函辦理。
二、 暑假期間請加強宣導學生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一)學生騎乘機車應配戴安全帽,禁止酒醉駕車、不可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駕駛。
(二)騎自行車請佩戴自行車安全帽、不可附載坐人、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三)行人請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要遵守行人號誌,並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
(四)家長駕騎汽、機車附載兒童及少年,請依規定正確配戴安全帽、不超載、坐後座應妥繫安全帶。
三、除上述交通安全各注意事項外,亦請於社區辦理推廣宣導交通安全 3 不 3 要:
(一)3 不:
1.不要在 4 種高風險情形下駕駛:夜間駕駛或不良天候、交通環境複雜路段或時段、高快速公路、大型交叉路口。
2.不要在平時固定睡覺時段駕駛。
3.不要在喝酒及服用具影響反應藥物後駕駛。
(二)3 要:
1.要繫安全帶或配戴安全帽。
2.騎機車要穿著醒目衣物。
3. 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熊湘屏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76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7-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7-23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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