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請轉知並鼓勵 貴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及本土語言(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報考教育部99年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 查照。
一、教育部為加強臺灣閩南語教學人員之語言能力,以利臺灣閩南語教學、傳承與推廣
並提高使用臺灣閩南語服務之品質,特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辦本認證考試。
二、旨揭認證訂於 99 年 9 月 25 日舉行考試,自 99 年 7 月 1 日起至 7 月 21 日止受理網路報名
(報考人數限 6500 人,儘早報名,以免向隅)。
三、有關本認證考試簡章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99 年度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
試」網站(
http://tmt.sce.ntnu.edu.tw/99tmt/viewpage.php?page_id=2 ),考試詳
情可電洽服務專線:( 02 ) 2321-0191 。服務信箱: 99tmt@deps.ntnu.edu.tw 。
四、依據教育部頒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擔任國中小閩南
語教學之支援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
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
,取得合格證書者。
五、請轉知並鼓勵 貴校現職編制內教師及本土語言(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報考
教育部 99 年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報考需具備閩南語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或 閩南語初、進階研習 72 小時證明書) 。
六、目前正在研擬自 99 學年度起,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且負責授課之現職教師,提供獎勵
方案,請本縣各國中小教師積極踴躍報名參加本土語言認證並擔任本土語言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