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現正辦理99年「全國學生創藝作品線上競賽」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99 年 6 月 11 日藝研字第 0990001825 號書函辦理。
二、 本競賽即日起至 99 年 9 月 20 日下午 3 時截止收件,參加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科系所之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徵選項目包括:高中職組影音藝術創意類,大專組表演藝術創意類、電腦動畫創意類等。
三、 上開徵選項目各類錄取前 3 名各 1 名與佳作 2 名,高中職組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8 仟元,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佳作獎金新臺幣 3 仟元;大專組第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第 2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第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佳作獎金新臺幣 5 仟元。各錄取者並致贈獎狀乙紙,指導教師致贈證書乙紙。
四、 本競賽實施計畫內容全文及報名規定,請至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 )或線上競賽活動網(
http://arte.dragon-ad.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