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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1

暑期將至,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請妥善規劃學生溺水事件預防、應變與復原等相關措施,建立水域安全網模式,以有效降低溺水事件發生。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6 月 3 日台體(三)字第 0990094427 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安全教育宣導,辦理水域活動教學時,務必規劃完善之安全配套措施。為維護學生從事水域活動之安全,請確實宣導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一)請家長與學生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請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共同安全、快樂、健康地享受運動樂趣。
三、請各校於實施游泳教學時納入水域安全及水中自救之知能,辦理水域活動教學務必注意場地設施、救生員資格與素質及課程實施之安全掌控等事項,應進行行前教育及相關注意事項宣導,並應建立緊急事件處理模式。
四、教育部已於 98 年函送「學校推動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供學校自我管控檢視及行政機關查核之參考,另已完成水域活動意外事故處理參考流程圖(前開表格式可至教育部學生游泳能力網頁←下載檔案專區←學校推動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水域活動意外事故處理參考流程圖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維華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6-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08 11:03:00
點閱數: 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