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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國中小校內如有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者,請於6月11日下班前提報相關資料至本府教育處特殊科,請 查照!!

一、無論新舊個案,皆須重新提出申請。
二、請依「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三、提報資料需包含申請表格、成就測驗資料(請先行將校內分數轉換成 T 分數)、特殊表現資料、及校內辦法及審查會議結果等。
四、提報後,將再行公告會議時間,並請派員出席說明。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謝易修
連絡電話: 8462860#262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06-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07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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