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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第50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業程序表乙份,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第 50 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送件及布置時間︰99 年 5 月 24.25 日(星期二.三)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前完成布置。
三、評審時間︰99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至下午 2:00 時。
四、展覽場地於 99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09︰00 開始清場,指導老師請離開會場,上午 10:00 開始評審,學生須於 9:45 入場就位,每件作品由學生( 2–6 名)到場說明及回答評審委員問題。入場學生禁帶任何通訊設備,依規定評審時間學生只進不出。
五、活動地點︰本縣吉安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 662 號,電話︰03-8523136 )。
六、頒獎時間︰99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3:30 。
七、作品參展時間︰99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起至 31 日(星期一),每日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假吉安國中舉行優勝作品展覽,各校得配合相關戶外教學活動踴躍前往參觀。
八、拆件日期︰99 年 6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以前。
九、貴校帶隊參加競賽之指導教師,請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給公假,公假所需代課鐘點費由各校支應。
十、評審期間參展作者應著便服進入評審會場(所著衣物及放置於評審會場內之一切物品均應避免出現學校名稱、姓名等容易引起評審公正性疑慮之字樣及圖樣)。如違規定,則不得進入評審會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黃淑容
連絡電話: 8462860#232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5-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5-24 22:52:00
點閱數: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