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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41

請申辦學校推薦『98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外聘藝術家(教師),並於99年7月1日(四)成果發表時能接受表揚。

一.依據本縣『98 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成果發表籌會議紀錄辦理。
二.所推薦外聘藝術家(教師)於成果發表當日(7 月 1 日)能接受現場表揚及上台分享心得,另本府將致贈感謝狀。。
三.推薦外聘藝文敎師人選,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具有教學熱忱,並且配合學校藝術與人文課程教學
2.能配合學校在藝文教育方面的推展
3.能協助校內教師在藝文教學能力專業成長
4.與學校合作愉快,並能適時提供任何協助
5.營造校園藝術環境,提供藝術資訊
(需有具體事實)
四.請學校確實依上述情形推薦外聘藝術家,(若無適當人選,就不需特別填寫推薦表),請於 5 月 10 日前將推薦表填寫後,經校長核章後傳真國教輔導團 8572660 或 Email 至 wshdodo@hotmail.com 吳淑慧收(逾時不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吳淑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25
傳真號碼: 8572660
公告時間: 2010-05-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5-05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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