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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國中* 教育部99學年度將實施之「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請詳閱說明事項。

1.依據教育部 99 年 4 月 29 日台國(四)字第 0990036274 號函辦理。
2.本計畫之目的係為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與學校本位管理,有效改善偏遠(包含離島)及小型國民中學專長教師不足之情形,以多元方式增進師資來源,以提升專業教學之成效。
3.本計畫優先補助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以共聘及巡迴模式執行者,惟因考量偏遠地區學校之間距離甚遠,共聘執行及推動並不容易,教育部開放具國中小教育階段之在職教師、兼課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得相互支援國民中小學相關科目之教學。
4.本案員額核定將以共聘及巡迴模式之媒合、班級數及學校需求為主要審查依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5-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5-04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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