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服務役第81梯次役男服勤處所分配表及配合事項 ( 詳如說明 )。
一、第 81 梯次分配學校名冊如下:
大興國小(國民小學教師證或教學專長)、崙山國小(國民小學教師證或教學專長)、卓清
國小(國民小學教師證或教學專長)、北濱國小(維護校園安全暨教育行政)、宜昌國小
(維護校園安全暨教育行政)、志學國小(維護校園安全暨教育行政)、大進國小(維護校
園安全暨教育行政)、東里國中(維護校園安全暨教育行政)、新城國中(維護校園安全暨
教育行政)。
附註說明:依據每一梯次教育部軍訓處告知員額表,本府分各項專長別預擬撥補學校名
單送教育部核定後,役男於高雄澄清湖受訓中心結訓時,按個人受訓成績順位上台填寫
自己要服勤的學校。教育部軍訓處在高雄澄清湖辦理會銜撥交作業當日,各縣市教育處
才能得知該梯次役男名冊。有關役男個人的「特質」問題,各縣市教育處無法事先得知
,須於撥交至各校實際服勤後,與校方師生互動後方能瞭解,本府希冀役男到校後,請
各校相關人員多加輔導役男的言行舉止、生活常規及服勤內容。並隨時做考核紀錄,俾
供日後獎懲依據。若有役男素行不良,請「役男服勤管理要點」之懲戒辦法實施,懲戒
原則應循序漸進處理,務必做好懲戒紀錄、役男管理會議紀錄。另與與花蓮縣校外生活
輔導委員會輔導教官聯繫,雙管齊下儘早導正役男言行,免得役男與學校相關人員嫌隙
日益擴大,徒增日後協調困難度。
二、請上列學校役男管理人員務必於 99 年 5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30 分前至花蓮縣校外生活
輔導委員會二樓(進入花蓮農校大門左轉 200 公尺),參加本梯次役男會銜撥交作業並攜
回役籍資料袋。
三、依據教育部 99 年 3 月 11 日台軍(三)字第 0990039510 號函,要求各縣(市)教育處確實瞭解
新分配役男的住宿環境及設施。請本梯次新分配的服勤處所之
役男管理人員提供兩張住宿環境及設施等照片,列印在 A4 紙上,逕寄至花蓮縣
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970 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役男管理幹部 羅炳成
收),俾供教育部軍訓處不定期實地督訪查核。
四、役男分發至貴校服務後,務請落實役男的生活管理與服勤管理:
生活管理: 1 、規定役男服勤時依規定穿戴替代役服裝及相關配件,嚴格要求役男儀容
整齊清潔。 2 、請注意役男在辦公室執勤時接聽電話禮儀。 3 、學校須提供役男住宿基本
生活設施齊備,環境通風採光良好,門窗加裝門鎖及窗簾,注意個人隱私,令人有安全
及歸屬感。 4 、基本住宿配備有冬夏棉被、枕頭、書桌椅、衣櫥、床、電扇、檯燈、冷
熱水、衛浴設施具便利性,且不得向役男收取水電或瓦斯費。
服勤管理: 1 、建立役男上、下班簽到紀錄及請假及外出登記簿。 2 、依規定放假,假日
服勤協辦各項活動,表現優良,可依替代役男實施條例第 55 條規定給予榮譽假獎勵。
3 、須注意役男執行勤務工作屬於輔助性質,內容包括直接勤務(協助維護校園安全、
輔助教學、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協助特殊職能教育、協助教育行政)及其他勤務(環
境清潔與維護、校園綠化與美化、臨時交辦事項)。 4 、嚴禁指示役男從事與公務無關
之工作。 5 、役男每日服勤時間八小時,延長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於事後減
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6 、除放假、請假、差假、服勤及參加訓練外,餘均應於服勤
處所待命。
五、檢視目前役男的管理工作,本府重申各校須依「獎懲」、「請假」相關規定辦理。
(一)、教育服務役役男獎懲案件,應本獎當其功,懲當其過,即獎即懲,注重時效原則辦
理。
1 、獎勵種類:榮譽假、嘉獎、記功、獎金、獎狀。
2 、懲處種類:罰勤、禁足、申誡、記過、罰薪、輔導教育、軍法審判。
●懲處部分一定要有『輔導』的過程,視情節輕重逐一考核並做成『書面會議紀
錄』,俾供日後審議會議查核資料。
(二)、准假權責區分如下:
1 、服勤處所:公假、事假五天,病假十天。
2 、服勤單位:公假、事假六天至十四天,病假十一天至三十天。
六、本府重申教育部 97 年 2 月 25 日台軍(二)字第 0970027241 號函規定,教育替代役分發至學
校服勤後,除應妥適照顧外,亦應主動與役男家屬建立聯繫管道,適時告知役男動態,
俾利雙向溝通,增進管理效能。
七、請自行下載附件檔案[管理實務手冊檔案、服裝儀容規定、月報表格、服勤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