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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截至4月28日止未完成線上填報【619】或建置之學校名單﹝如附件﹞,請於4月30日前建置完成。

●依據教育部 99 年 4 月 12 日台醫字第 0990060321 號函辦理。
說明:有關教育部調查各級學校愛滋病防治及校園輸血安全宣導情形
1.未建置之學校(如附件)請於 4 月 30 日前完成建置,並重新至線上填報更新填報建置日期。
2.有關正確之愛滋病防治及校園輸血安全相關法規、宣導資料及指定篩檢醫院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站/主題專區/愛滋病主題,網址 http://www.cdc.gov.tw/mp1.htm 項下下載或連結。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0-04-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28 11:29:00
點閱數: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