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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經費,請受補助國中小於99年4月9日前分項掣收款收據送本府教育處各承辦科辦理撥款。

1.本府 99 年 4 月 6 日府教國字第 0990054902 號函諒達。
2. 99 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各校修訂計畫,業經本縣審查小組於 99 年 3 月 8 日複審完成,請各校依修訂計畫之規劃期程辦理。謝謝!
3.本案教育部分 2 期經費撥付本府,但撥付至各校金額並未分 2 期撥付,請各校依【撥款核定表】之金額分項掣收據。
4.另本縣 99 年度【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項目,玉里國中、玉東國中、富北國中、化仁國小、壽豐國小、銅蘭國小等 6 校補助經費超過 50 萬元,不適用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請上述 6 校掣收據辦理經費預撥,並請於計畫辦理完竣後檢具原始憑證、原核定計畫經費概算、合約書及相關附件、核定函影本報府辦理核結事宜。
5.【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由本府辦理統一採購,故獲本項補助交通車之學校不用掣收據,但補助交通費學校仍應掣據。
6.為利本縣向教育部申請第 2 期款,請各校積極辦理,並配合每月最後一週至「花蓮教育優先區資訊網( http://relief.hlc.edu.tw )/線上填報」填報各補助項目經費執行情形,以免延誤第 2 期經費之申請。
7.線上填報月報表之帳號密碼為各校之代號(例如玉里國中為 154501 ),如屆時填報有問題,請與長橋國小劉國勝老師聯繫,電話: 8751654 轉 301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4-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08 14:42: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