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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 縣內介聘 § 請縣立國中小至線上填報系統查填編號【609】意見調查表。

1.花蓮縣教師會於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議中建議: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七點-(二)-3『志願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應予審查並依申請人數開立至少二分之一同意書(若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召開審查會議者,視同全數同意)…』之規定應予取消,爰徵詢學校意見,俾供本府研議。
2.填報期間自 99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二)至 4 月 7 日(星期三)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3-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30 15:25:00
點閱數: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