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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檢送「花蓮縣政府98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校4合1工作檢核與輔導實施計畫」及檢核學校名單各1份﹝如附件﹞,請學校於4月30日前將光碟片及自我檢核表備文送本科彙辦。

一、資料格式(未依下列規定格式呈現者扣減評分)
(一)資料夾名稱請分為簡報、體育、健康、環境及午餐等 5 項,除簡報外,其餘 4 項內再分為檢核表及佐證資料 2 項資料夾。
(二)簡報: 4 項工作總播放時間以 10 分鐘為限,並錄製說明聲音檔。
(三)檢核表:分為體育、健康、環境及午餐 4 項工作檢核表,每項檢核表內含工作項目、特色、困難與建議 3 部分(檢核表另附)。
(四)佐證資料:
1 、針對工作項目內容提供必要之佐證資料,檔案名稱請以所對應檢核項目編定之,
如體 1-1-1 、健 2-1-3 、環 3-2-4 、午 4-1-2 。
2 、佐證資料(計劃或成果)以 word 檔 A4 直式橫書格式, 14 號字、標楷體呈現;每項編
號之成果照片以 4 張為限,並附照片說明。
(五)掃描之佐證資料文件請以 PDF 檔格式呈現。
二、檢附 4 合 1 自我檢合表各 1 份﹝如附件﹞。
三、本次檢核資料為 98 學年度,倘貴校欲於收件截止後至本學期末辦理檢核項目內相關活動,相關佐證資料請註明並告知後補送。
四、囿於 97 學年度玉里國小遷校,其相關檢核移至 98 學年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3-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12 10:06:00
點閱數: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