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請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體中﹞於99年3月12日至3月22日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98學年度第2學期閒置未用教學資源之『需求』調查表。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整合教學資源實施要點」第 5 點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於 99 年 3 月 12 日至 3 月 22 日填報第 2 階段─閒置教學資源之「需求」調查表。
三、填報『需求』調查表時,請先瀏覽他校已提出之閒置未用教學資源(詳如附件電子檔),再從中選擇符合需求者填報。
四、為供經費補助及年終考核之參考,無閒置教學資源需求之學校,亦請上網填寫「無」。
五、「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網址:
http://210.240.39.73/或 http://report.hlc.edu.tw/。